近来,青海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青海省技师训练项目补助资金运用办理办法》,对全省技师训练项目的补助规模、补助目标、补助规范、资金核拨、安排施行等作了具体规则。
从今年起,青海省急需、紧缺作业具有提高作业资历申报条件的高档工、技师参与技师、高档技师训练并取得相应作业资历证书的,政府依照取得技师资历每人1500元、取得高档技师资历每人3000元的规范,给予一次性训练补助。在相应作业(工种)出产一线岗位作业,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知识等方面岗位技术提高训练或发明新式事物的才能培育,并取得相应训练证书的高档技师,政府按1500元规范补助。新技师训练和高档技师岗位技术提高训练所需补助资金,由各级政府和企业(单位)一起担负。政府担任的补助资金从工作专项资金中列支,企业新技师、高档技师岗位技术提高训练资金在企业规则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安排。
具有训练才能的企业,可按规则安排本企业的新技师训练和高档技师岗位技术提高训练,可对所在地州(市)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分请求训练补助资金。不具有训练才能的企业,可依托具有条件的高档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高技术人才训练安排,安排而且展开本企业的新技师训练和高档技师岗位技术提高训练。高技术人才训练安排可对所在地州(市)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财政部分请求训练补助资金。个人参与新技师训练,取得技师或高档技师作业资历证书的,以及高档技师参与岗位技术提高训练并取得训练合格证书的,可向当地州(市)级以上人社部分请求训练补助资金。省属和中心驻青企业及职工个人可直接向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请求补助资金。(记者 勤劳 通讯员 青仁宣)